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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建函教〔2014〕28号
关于2014年苏州市建设系统特种作业人员岗位培训及复审培训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市、区住建局,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全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开展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切实做好2014年在我市从事建筑施工的特种作业人员岗位培训及复审培训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工种
建筑电工;建筑普通架子工;建筑起重机械司机(塔式起重机);建筑起重司索信号工;建筑起重机械司机(施工升降机);建筑起重机械司机(物料提升机);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塔式起重机);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建筑焊工;建筑施工高处吊篮安装拆卸及操作工;建筑施工场内机动车司机(含叉车、装载机、翻斗车、推土机、挖掘机、压路机、平地机、沥青混凝土摊铺机司机);桩机操作工。
二、培训考核对象
1.新上岗人员:凡在我市范围内从事以上工种,且符合参加考核人员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者,均可申请报名参加。
2.延期复核人员:已持有《江苏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且证书在两年复核有效使用期限内的上述特种作业人员均需报名参加延期复核(需提前1~3个月申请)。
三、培训报名要求
(一)报名形式:建筑施工企业人员可由企业统一组织,通过江苏省建筑业监管信息平台,上报考生信息和报考类别,考生选择相应考核基地;自然人可直接到相应考核基地报名参加考核。
(二) 报名条件:年满18周岁且符合相应特种作业规定的年龄要求;近3个月内经二级乙等以上医院体检合格且无听觉障碍、无色盲,无妨碍从事本工种的疾病(如癫痫病、高血压、心脏病、眩晕症、精神病和突发性昏厥症等)和生理缺陷;初中及以上文化;正在从事建筑相应特种工种作业人员。
(三)报名时提交证件:《江苏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申请表》;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近3个月内二级乙等或县级以上医院的体检合格证明原件一份;本人工作专业年限证明;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不含考核申请表及体检表上的照片)。
(四)延期复核人员应提交的资料:延期复核申请表;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近3个月以内二级乙等或县级以上医院的体检合格证明原件一份。
四、报名、培训考核地点
建筑电工;建筑普通架子工;建筑起重机械司机(塔式起重机);建筑起重司索信号工;建筑起重机械司机(施工升降机);建筑起重机械司机(物料提升机);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塔式起重机);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请至苏州市建设职业培训中心(桐泾北路380号,联系电话:67236923、68665363)。建筑焊工,请至苏州市安装职业技术培训学校(苏州市彩香路3号,联系电话:68272884)。建筑施工高处吊篮安装拆卸及操作工,请至苏州市智信建设职业培训学校(苏州市西环路868号双桥868文化创意产业园 1楼北,联系电话:67074199)。建筑施工场内机动车司机(含叉车、装载机、翻斗车、推土机、挖掘机、压路机、平地机、沥青混凝土摊铺机司机);桩机操作工,请至苏州市政扬帆职业培训学校(苏州市砂皮巷42号即东中市王天井巷265号对面,联系电话:67533021、89160585。)
五、培训内容及课时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考核内容由安全技术理论考核和安全操作技能考核组成。依据省住建厅要求的考核培训教材做好考前培训,具体内容及课时安排如下:
(一)新上岗培训内容及课时:安全生产基本知识4学时;专业技术知识8学时;专业基本理论4学时;安全操作技能8学时。
(二)延期复审培训内容及课时: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和新法规、新规范3学时;JGJ—201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4学时;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事故案例与分析 4学时;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2学时;应急救援2学时;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要求1学时。
六、培训及开班时间
培训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形式。不定期开班:在定期开班时间以外,若报名人数达到30人数左右时开班。各市根据需要可送教上门。
建筑电工定期开班每两月一次分别为:3月、5月、7月、9月、11月。建筑普通架子工;建筑起重机械司机(塔式起重机);建筑起重司索信号工;建筑起重机械司机(施工升降机);建筑起重机械司机(物料提升机);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塔式起重机);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定期开班每半年一次,分别为6月、12月。各工种复审时间为每月下旬。建筑焊工定期开班每季度一次,分别为3月下旬、6月下旬、9月下旬、12月下旬。建筑施工高处吊篮安装拆卸及操作工定期开班时间为为4月上旬、11月上旬。建筑施工场内机动车司机(含叉车、装载机、翻斗车、推土机、挖掘机、压路机、平地机、沥青混凝土摊铺机司机);桩机操作工定期开班为每季度一次,分别为3月下旬、6下旬、9下旬、12下旬。
七、收费及时间
1.费用收取
培训费:由培训机构经物价部门审核备案,并在收费点公示。
代办费:按实收取,其中午餐费由学员自愿认定。
报名考核费:省厅有规定按规定收取,没有规定包含在培训费中,不在另行收取。
2.交费时间
在委托的相应培训机构报名时交费。县(市)建设教育主管
部门如组织报名、培训,考生的交费时间由各地建设教育主管部
门与相关培训机构商定。
八、考核要求
考核分为安全技术理论考核和安全操作技能考核两个方面。安全技术理论考试实行计算机在线考试方式进行,由省住建厅按照安全技术理论考核大纲命题,采取百分制,60分为及格。安全操作技能考核,按照安全操作技能考核标准,采用实际操作考核方式进行,采取百分制,70分为及格。安全技术理论考试或安全操作技能考核不及格的,均允许补考1次,经补考仍不及格的,应重新参加相应的培训考核。
考核工作的组织由苏州市住建局负责。考核基地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核实后,汇总上报苏州市住建局资格审查,确定考核日期和监考人员,上报省住建厅进行审核后组织考核。
九、注意事项
根据省住建厅要求,学员上课前必须携带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进行身份影像信息摄入,如不能提供或身份证没有磁性,无法参加考试;学员报到时必须进行个人指纹信息的采集,未采集指纹信息的学员一律不得参加考试。学员考核合格后,由培训机构统一制作证书、盖章。企业凭单位介绍信到培训机构领取,自然人凭身份证领取。
二○一四年二月二十八日